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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友动态 |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权丽娟律师接待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李雪莲处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一行
作者:  发表日期:2019/6/13  浏览次数:3996

2019年528日下午3时许,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李雪莲处长;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马异文、副处长王辉;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市法援中心主任屈礼军;碑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侯学东,区司法局局长柏敬宾一行莅临碑林区司法局驻碑林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帮助)工作站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碑林区司法局驻碑林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帮助)工作站驻站律师权丽娟、王红甫以及实习律师李德兴热情接待了李雪莲处长一行。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权丽娟律师为李雪莲处长一行详细介绍了碑林区司法局驻碑林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帮助)工作站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介绍了西安市碑林区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站式快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李雪莲处长仔细询问后对碑林区司法局驻碑林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帮助)工作站的工作高度认可和赞赏,并参观了一站式快审集中办案区和设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碑林大队的一站式快审法庭。

2016年94日,西安市作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规定。试行一年时间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于20181026日正式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颁布施行。该制度从刑事案件始发时以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为基本原则,在每个具体案件中,确保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以来,碑林区司法局派驻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碑林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律师积极参与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截止20195月,先后共办理了53 起涉及危险驾驶罪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站点值班律师与公、检、法三部门对相关案件充分交流、沟通,结合每一个案件,研判在保障接受法律帮助的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刑事诉讼权利的同时,力求以最节省司法资源的方式,使之形成一套最具成效的一站式快审制度。在经过试点期的摸索后,目前为止对于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从接到公安部门案件通知后,值班律师迅速到位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直到法院最后审理完毕,各部门各司其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侦查、监督、权利保障、起诉、审判等程序都形成了有机结合,平时三个刑事诉讼阶段的案件,经过一站式快审的办案流程下,确保48小时之内能够办理完结。我们将在办理此类案件所形成的工作机制形象的称之为一站式快审

“一站式快审适用的案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碑林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危险驾驶罪负责侦办,对于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危险驾驶罪,由碑林交警大队负责召集检察院、法院,通知值班律师及时介入参与到案件中来,确保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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